北京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2002年12月6日京厂开[2002]1号)

市委各工委,各区、县、局、总公司,各市直属单位,各高等院校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

  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第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党委领导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建设,现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的通知

(2002年8月23日)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北京市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我市又出台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北京市企业民主管理及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这些政策和法律规定,为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抓住机遇,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已成为当前企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


  在市委领导下,多年来,全市职代会制度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在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职代会工作确实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有的对职代会重视不够;有的企业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没有实行厂务公开;有的企业不按期召开甚至不召开职代会;有的企业职代会自身组织制度不够健全、职权不够落实,形式主义严重;有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到位,不仅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更影响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首都的稳定局面。

  职代会作为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和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


  二、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的基本依据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工会法》、《企业法》、《公司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北京市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和《北京市企业民主管理及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职代会建设实际,以制度上健全、职权上规范、工作上创新和注重实效为目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认识;解决职代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充实职代会职权;结合实际调整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知识培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三、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的工作方法与步骤


  1.总体安排

  全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工作从2003年年初开始进行试点,下半年全面进行,大体上用一年时间完成,2003年年底对工作总结。

  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工作由各系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可以采取自上而下,分级、分期、分批进行;也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在本系统进行部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确保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

  2.企业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的具体办法与步骤

  企业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工作应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步骤是:

  (1)组织学习;

  (2)对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检查本企业职代会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

  (3)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具体工作上进行整改。

  3.职代会制度健全和规范的标准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明显提高,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2)职代会组织体系及规章制度健全并能按规定召开;

  (3)职代会各项职权程序履行规范并能得到落实;

  (4)职工代表产生程序合法并能充分行使职权;

  (5)职工代表经过培训,综合素质有所提高;

  (6)切实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加强对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这次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通盘考虑,全面安排,切实加强领导。具体组织领导及分工如下:

  1.全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工作由“北京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作为“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委各工委作为“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系统的工作,市纪委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2.市委各工委“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负责各自系统的安排部署及督促检查,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作部密切配合。

  3.八城区由各区“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负责,各区工会密切配合。

  4.为保证工作质量,各系统应于2003年初开展试点工作,摸索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代会工作的经验。“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将于明年适当时候,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五、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