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专项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12-23 13:13:00   浏览:

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专项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专项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根据《关于强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意见》(庆劳社联发[2008]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工作(以下简称“两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工工伤和医疗权益为宗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有序竞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4月15日-4月30日)
  1.印发宣传材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印发宣传单及相关的宣传材料,并发放到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2.召开全县专项扩面推进会。召开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两险专项扩面推进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专项扩面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3.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一周时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解读政策。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要按分工深入建设单位、建筑工地,向建设单位及建筑工程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动员其尽快办理参保手续。
  4.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对依法积极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表扬,对抗法拒保的企业予以通报,对个别的“钉子户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二)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阶段(2008年5月1日-9月30日)
  1.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劳动和建设等相关单位,要依法对建筑工程项目参加“两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要通过深入项目工地,摸清辖区建筑项目底数,以及工程项目的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从业人数、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劳动部门建立应参保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台帐,形成报表,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情况),以便及时掌握推进情况,有的放矢指导扩面工作。要通过深入到每一个工程项目工地进行现场办公,向企业宣传政策,动员参保。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要按照工作程序依法下达执法监察文书,督促其尽快办理缴费手续;对拒不参保的,要及时将案件移送执法部门强制执行,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2.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和参保手续办理工作。劳动部门的医保经办机构要指定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全天候接待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按月上报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缴费情况报表。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与县领导小组取得联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到特殊情况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汇报,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统一给予答复,以统一政策、统一口径。
  (三)抽查验收阶段(2008年6月1日-7月30日)
  为全面了解专项扩面工作的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指导,届时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两险专项扩面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结果整理汇总后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两险,县政府成立推进农民工“两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安全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医疗保险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二)责任分工
  成员单位要按照扩面推进工作的责任分工,认真负责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两险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参加“两险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医疗和工伤保险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其限期参保缴费。医保经办机构要为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两险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医保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采取一站式服务的方法,提供最方便快捷的服务。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两险工作的管理。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到县医疗保险局办理参加“两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整个工期的“两险保费,以有效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参保难、收费难、管理难的问题。要把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依法参加“两险作为办理《安全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凡不给农民工办理全员参保手续或拒不整改存在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对具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不达标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的管理,对提供虚假职业病诊断、不能因病科学诊治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及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使其为广大农民工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两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要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
  县总工会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和伤残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尽快参加“两险,帮助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业人员申请工伤认定或直接代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几点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并确定一名专人负责,并将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的联系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高度重视。建筑施工企业和扩面推进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两险专项扩面行动摆到突出位置,集中精兵强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扩面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宣传。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舆论宣传,大造舆论声势,为推进扩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扩面行动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政策专项监察活动,有效保障专项扩面工作顺利推进。
  (五)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结合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社会保险应参保未参保单位及人员情况调查,进一步摸清农民工人数、收入水平、年龄结构等情况,为推进农民工参加“两险提供可靠的依据。
  (六)提供优质服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特别要根据农民工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参保登记缴费办法,方便农民工参保,要加强对农民工“两险保费征收、使用的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征收。要引导农民工强化合理就医意识,指导定点机构为参保农民工提供便捷、有效的医疗服务。要根据农民工就业流动性、不稳定性和季节性强的特点,完善农民工的医疗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法,为异地就医和患病后自愿回原籍治疗的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