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
2021-07-09 15:04:00 浏览: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
豫工发〔2010〕21号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在企事业单位中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发展了职代会制度,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职代会制度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是推进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建立企事业单位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事业单位科学民主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
当前,全省上下围绕加快落实“四个重在”的目标任务,以及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步伐,对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积极开拓创新,切实发挥职代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全面提高职代会建制率
依据《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100人以下的建立职工大会制度;100人以上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凡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职代会制度。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职代会制度。在此基础上重点是推进多级民主管理建制工作,要积极推进集团、子公司以及拥有分配或用工自主权的分公司、分厂(车间、部门)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保证职工在不同层面有序参与企业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要切实加强在豫的中央企业职代会建设,建立健全职代会组织机构,落实各项职权。
要继续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建制工作。重点推进大中型民营企业和在河南的世界500强外资企业职代会建制。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指导和引导企业通过职代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要积极推进区域、行业职代会建制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豫工文〔2006〕38号)的文件精神,凡乡镇、街道、社区、行业有工会组织的都要建立职代会制度,积极探索职代会的职权,明确相关职责,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
提高厂务公开建制率。实行厂务公开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途径。凡建立工会组织的都要实行厂务公开,积极探索不同所有制单位的厂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作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代会各项制度
1、组织制度
(1)做好职代会的换届改选工作。职代会一般三年或五年一届。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单位,应在征求同级党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向上级工会提出延期申请并征得批准。职代会的延期只能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企事业单位应通过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告知延期理由和上级工会意见,以保证职代会的正常运作。要及时做好职工代表的增补替换工作,规范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以更好地实现不同群体职工表达各自的意愿和要求。
(2)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开好职代会正式会议,切实保证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到位,职代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扩大职工对企事业单位经营发展状况的知情权,落实职代会审议建议权,拓宽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各项事务的民主参与权,完善企业集体合同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审议通过权,坚持职工对集体合同、职代会决议履行情况以及评议干部的监督权,强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以及职代会对职工董事、监事选举罢免权。
(3)保证职代会议事程序的规范性。要坚持提前一周时间,将职代会审议的各项方案(草案)送交职工代表审议;要保证出席职代会的法定人数和审议表决的应到人数;要坚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职代会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真实体现职工代表的意愿。
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代会审议通过重大事项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审批。企业改制必须实行全过程公开,改制每一个环节接受职工监督,要向职工公开改制实际问题、改制政策方法步骤、企业重组和职工安置方案、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法等,让职工心明、心定、心稳、心顺。
(4)坚持职代会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基层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5)建立健全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企事业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相应的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应着重建立健全职代会集体合同履约检查专门委员会(小组)、劳动规章制度专门委员会(小组)、劳动安全卫生专门委员会(小组)、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小组)、质量评估专门委员会(小组)等机构。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企事业单位,可建立综合性的专门委员会(小组),履行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职能。专门委员会(小组)应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应定期开展活动,并向职代会报告活动情况。
2、日常工作制度
(1)职工代表工作制度
①把好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的人数、构成比例:职工数在100—200人的,职工代表不少于30人;职工数在200—1000人的,职工代表为职工总数的15—10%;职工数在1000—10000人的,职工代表为职工总数的10—3%;职工数在10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以不超过500人为宜。职工代表当中应有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组成,其中一线职工代表应占职工代表总数的5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的代表应占适当比例。要逐步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从源头上优化职工代表队伍素质。
②注重职工代表培训。要加大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凡是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应全部进行岗前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对每位职工代表每年培训不少于8学时。通过职工民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业务知识培训,以及不同方式的民主管理实践,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大局意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
③强化职工代表履职考核。要积极推进对职工代表履职情况的责任考核,通过职工代表向选区职工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等方式,密切职工代表与选区职工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职工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要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对职工代表予以表彰奖励或撤换补选等。
(2)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
①建立健全提案工作制度。要通过制定和实施职代会提案工作规则或实施办法,以及重点提案的确定和办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提案工作的审查、立案、执行、再审和反馈公布等各项处理程序。
②建立职工代表提案调研检查制度。要紧紧围绕企事业单位发展的中心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将提案工作与激发职工智慧和创造性的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提案工作在完善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③实行提案工作激励制度。通过提案筛选、评选等形式,引导职工代表重视提案工作,开展“最佳提案评选活动”,不断扩大职代会提案工作的影响力。要大力宣传职代会提案工作的积极作用,提高职工代表对提案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促进职代会提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3)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
①坚持完善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巡视检查的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和方式方法等。
②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要将经营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③巡视检查结束后,工会应汇总职工代表意见,形成巡视检查工作报告提请下次职代会审议。
(4)职代会质量评估工作制度
①建立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职代会质量评估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内容包括:职代会各项职权是否全面落实,民主程序是否规范履行;职代会议题是否符合本单位发展实际情况和职工群众的需求,会议议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企业民主管理是否经常化,职工群众对职代会发挥作用情况是否满意等。
②企事业单位党政工领导班子应就质量评估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改意见和落实情况应提交下次职代会审议。
③拓宽民主管理工作领域。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恳谈会、民主共商会、民主议事会、劳资座谈会、(厂长)经理联系信箱等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就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规章制度执行中的问题、职代会决定决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联系和沟通,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形成互相尊重、互相信任、良性互动、共谋发展的民主管理氛围。
四、切实加强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职代会要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各级工会对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并通过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借助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职代会会前会后请示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发挥上级工会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代会的指导监督作用,企事业单位工会或职代会筹备委员会(小组)于会前15天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召开职代会的相关情况。会后7日内向上级工会送交职代会书面报告。
搞好分类指导。对职代会基础较好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企业,要全面推进职代会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增强职代会制度的有效性;对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要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级民主管理制度和职代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发挥职代会制度在促进内部事务公开与对外政务公开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尚未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以建制为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对已经建制的非公企业,要通过指导、引导,逐步建立职代会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巩固发展职代会制度。要注重对集团职代会制度建设和拥有分配或用工自主权的分公司、分厂(车间、部门)等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研究探索力度;要通过积极有效的举措,
不断丰富和创新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拓展其内涵,扩大其外延,有效提高职代会制度的运行质量。
运用有效载体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各省辖(管)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要从实际出发,将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各项要求纳入工作考核内容;要通过各种积极有效的创建评选活动,发现培育典型,组织示范带动,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提高职代会工作整体水平。
大力宣传职代会制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积极宣传职代会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对职代会制度的认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构建和谐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