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4-12-04 09:51:00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实现2010年年底前基本解决“老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前发生的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将具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的工作目标,省政府已专门成立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豫政文〔2010〕88号),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战营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文慧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朱性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李志娟 市编办副主任
  钱永恺 市工业局调研员
  孟繁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艳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 立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保成 市国资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付艳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