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关于调整2017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6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72320元。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
关于调整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苏州市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