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的决定
2014-09-28 13:50:00 浏览: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的决定
(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1号令发布)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1995年1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8号令发布)。 (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1号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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