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督查的通知
2014-09-29 17:29:00 浏览: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督查的通知
(郴政办电〔2012〕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2年9月上旬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工资集体协商基本情况及做法,包括:机制建设情况;“春季要约行动开展情况;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主要举措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职代会特别是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建设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及履约情况;基础台账管理情况;培养选树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情况;世界500强在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
(二)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做法,包括:稳定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积极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稳定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是小企业的调查摸底)的主要措施及2012年7月底实现情况;积极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开展为企业送劳动合同文本和劳动用工指南,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先进经验。
(三)一年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续签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各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二)随机抽查并实地检查3家以上企业(至少1家非公企业和1家行业、区域性单位),实地查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档案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期内有效劳动合同资料;召开9-11人的职工座谈会,向职工调查了解工资集体协议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约、履行情况。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并通知各县市区。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负责督查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
组 长:谭国政
成 员:黄塘生、张 华
第二组 负责督查北湖区(郴州经济开发区)、苏仙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组 长:阳 华
成 员:王 敏、市政府督查室1人
第三组 负责督查资兴市、永兴县、安仁县
组 长:罗章华
成 员:刘久解、刘志阳
第四组 负责督查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
组 长:胡锡华
成 员:李永军、唐丽芳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督查内容明细表
附件2
推进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督查内容明细表
附件3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主要督查内容明细表
要求:1. 可在签订企业综合性集体合同之时同步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也可在综合性集体合同尚未签订但已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单位先行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2. 女职工10人以上的企业一般应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件尚不成熟的企业可先作企业综合性集体合同的附件存在,也可以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郴政办电〔2012〕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2年9月上旬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工资集体协商基本情况及做法,包括:机制建设情况;“春季要约行动开展情况;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主要举措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职代会特别是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建设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及履约情况;基础台账管理情况;培养选树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情况;世界500强在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
(二)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做法,包括:稳定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积极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稳定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是小企业的调查摸底)的主要措施及2012年7月底实现情况;积极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开展为企业送劳动合同文本和劳动用工指南,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先进经验。
(三)一年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续签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各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二)随机抽查并实地检查3家以上企业(至少1家非公企业和1家行业、区域性单位),实地查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档案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期内有效劳动合同资料;召开9-11人的职工座谈会,向职工调查了解工资集体协议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约、履行情况。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并通知各县市区。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负责督查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
组 长:谭国政
成 员:黄塘生、张 华
第二组 负责督查北湖区(郴州经济开发区)、苏仙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组 长:阳 华
成 员:王 敏、市政府督查室1人
第三组 负责督查资兴市、永兴县、安仁县
组 长:罗章华
成 员:刘久解、刘志阳
第四组 负责督查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
组 长:胡锡华
成 员:李永军、唐丽芳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督查内容明细表
序号 | 督 查 内 容 | 自查情况 | 完成情况 | |
1 | 机制建设情况 | ①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②党委、政府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③协商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开展专项工作调研督查;④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考核制度,安排了工作经费,设立了专项奖励经费;⑤成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政府县级领导(非工会高配主席)担任,成员单位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等有关单位组成 | ||
2 | 典型培养情况 | 是否召开了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议 | ||
着力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培育了2个以上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培养典型企业名单及相关典型材料 | ||||
3 | “春季要约行动开展情况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单位是否联合下发文件 | ||
4 | 载体建设情况 | 职代会制度是否建立(查看台账) | ||
加强区域、行业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完善企业代表组织建设,加强协商主体建设,同时推动区域、行业职代会建设;指导示范企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 ||||
5 | 队伍建设情况 | 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委会员、指导组等指导机构,推进县、乡两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查看文件) | ||
指导员是否发挥作用(询问如何操作) 较好的指导员推荐名单(向督查组提供名单及事迹材料) | ||||
举办一期以上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知识,培训人次在60人以上 | ||||
6 | 台账管理情况 | 本地应签订和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台账是否清楚,重点检查要约书、合同文本、协商会议记录、职代会通过情况、审查意见书等程序性资料 | ||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文件、方案和总结,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制度和名册 | ||||
抽查单位的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双方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会议记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职代会讨论通过记录(查看相关资料,并向督查组提供复印件) | ||||
7 | 世界500强企业推进情况 | 是否推动世界500强在郴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 ||
8 | 宣传推介情况 | 认真宣传贯彻《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查看全国、省、市级有关会议上交流推广材料及被全国、省、市级新闻媒体录用的稿件 | ||
9 | 劳务派遣情况 | 劳务派遣的基本情况;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会和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情况 |
附件2
推进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督查内容明细表
序号 | 督 查 内 容 | 自 查 情 况 | 完 成 情 况 | ||
1 | 组织机构情况 |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构是否建立 | |||
是否建立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 |||||
是否建立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 |||||
2 | 调查摸底及指 导劳动合同制 服务工作情况 | 是否完成辖区内小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 | |||
是否上报《郴州市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报表 | |||||
是否明确指导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服务机构和人员 | |||||
开展送《企业劳动用工操作指南》活动人次 | |||||
送达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数 | |||||
3 | 企业实行劳动合 同制抽查情况 | 企业已签劳动合同文本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 | |||
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
劳动合同是否经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盖章 | |||||
劳动合同是否由劳动关系双方保存 | |||||
企业是否依法建立职工花名册 | |||||
职工花名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项目 | |||||
4 | 推进劳动合同 制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劳动合同签订完成情况 | 企业个数 | ||
职工人数 | |||||
签订合同人数 | |||||
签订率 | |||||
集体企业劳动合 同签订完成情况 | 企业个数 | ||||
职工人数 | |||||
签订合同人数 | |||||
签订率 | |||||
外资企业劳动合 同签订完成情况 | 企业个数 | ||||
职工人数 | |||||
签订合同人数 | |||||
签订率 | |||||
民营小企业劳动合同 签订情况完成情况 | 企业个数 | ||||
职工人数 | |||||
签订合同人数 | |||||
签订率 |
附件3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主要督查内容明细表
序号 | 内 容 | 自查情况 | 完成情况 | |
1 | 签订情况 | 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 ||
2 | 是否经过了“要约、协商、职代会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劳动部门审查、公布等程序 | |||
3 | 履约情况 | 用人单位和职工方是否定期对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向职代会报告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 | ||
4 | 建立六项制度情况 | 是否建立电子台帐、文本审核、文本备案、情况通报、监督检查、考核激励等六项制度 | ||
5 | 续签情况 |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是否续签 |
要求:1. 可在签订企业综合性集体合同之时同步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也可在综合性集体合同尚未签订但已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单位先行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2. 女职工10人以上的企业一般应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件尚不成熟的企业可先作企业综合性集体合同的附件存在,也可以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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