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联系企业服务基层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厅、公务员局机关各处室,省外国专家局,厅直属各单位:
2014年建立实施企业人才工作联系制度以来,经过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多方面的积极成效。为深化完善这项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省委、省政府下基层调查研究、当好“店小二”等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主题不变、内涵拓展、机制健全、务求实效”的思路,持续开展以“百名干部联千企、服务基层促转型”为主题的专项活动。现制定2017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深入联系企业、产业园区、技工院校、大学生创业园区等,了解人才需求和人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宣传人力社保惠企利企和人才政策;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
(二)广泛联系各类人才,了解掌握各地人才状况、总体需求以及重点产业人才分布状况;定期联系所联系企业技术研发骨干人才;加强与市、县(市、区)各行各业重点领军人才联系,定期联系当地若干名重点人才。
(三)联系服务基层,督促指导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检查评估省厅出台的相关重点政策落实情况;督察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六件实事”进展情况;结合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检查指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
重点检查指导各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开展联系企业、联系人才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已完成。人才口各处室、单位要把联系企业人才工作作为每季度的常规工作。
第二季度:
(一)检查指导各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
1.督查各设区市贯彻落实2016年阳光政务“宁波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阳光政务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6〕72号)的情况,特别是阳光政务是否已与当地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包括统一身份认证、办件推送等);
2.督察各设区市已经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落实情况,并实地体验办一件事;
3.部署各设区市学习省厅录制的教学和宣传视频。
(二)督察“六件实事”等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第十九届“浙洽会”外国人才需求项目征集情况,以及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人选申报情况;
2.本统筹区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情况;
3.本地信访积案化解情况。
(三)检查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及建议;
2.对2016年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社保经办内控第三方审计等重点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案件剖析警示与风险防控情况。
完成时限:5月底之前,6月15日前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季度:
(一)检查指导各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
1.在省政府督察“最多跑一次”工作后,检查各设区市整改落实情况;
2.督导各设区市按照省厅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服务指南》,编制本地区标准化服务指南的情况;
3.督导各设区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事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实际办事情况。
(二)走访联系各地重点人才
每名联系人联系2名以上重点人才,听取对我省人才工作和人才政策的意见建议,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督察“六件实事”等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等政策举措落实情况;
2.本统筹区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情况;
3.本地信访积案化解情况;
4.根据工作进度需要重点督查的事项。
(四)指导各地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有关人才、民生保障等决策部署
完成时限:8月底之前,9月15日前提交书面情况。
第四季度:
(一)检查指导各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
1.督察各设区市“最多跑一次”事项与省厅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一致性情况;
2.调研当地未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情况;
3.“最多跑一次”全年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明年工作打算、意见建议等)。
(二)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明年工作思路调研。了解各地全年任务特别是“六件实事”完成情况、特色亮点工作、明年工作思路及对省厅的意见建议。(各市提供书面报告)
(三)检查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1.各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包括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今年各项重点检查及省厅二季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完成时限:10月底之前,11月15日前提交书面情况。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鼓励联系干部结合自身职能做加法,丰富工作内容,探索采取以支部为单位或者组团方式开展联系服务,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联系工作中要注意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发现总结各地在推进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系统联动。联系干部要增强自觉性、提高执行力,每季度至少进企业或下基层一次。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要把省厅联系的企业、人才纳入服务范围,参照省厅做法同步开展联系服务,努力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同时各市确定一名联络员,协助省厅开展工作。
(二)形成报告、加强考核。以各市联系组为单位,按照“见人见事、见问题、见数据”的要求,每季度形成简要报告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整理后,按照“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分送有关处室、单位。人事处要加强对联系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并作为考察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定期会商、做好反馈。分管厅长作为各联系地区联系工作组的组长,每季度要召开工作例会,会商联系服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企业、基层提出的问题,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当地人社部门或者相关业务处室解决;对确实重大的问题,报办公室提交厅党组会研究讨论。
(四)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在联系服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里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和馈赠。轻车简从、遵守规矩,不增加企业和基层的负担,树立人力社保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市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请于5月10日前报厅人才处,联系人:郑伟,0571-87053142,信箱:zjrcc@163.com。
附件:厅领导“三联系”名单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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