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方案

2021-07-09 15:04:00   浏览: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方案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抓好改革落实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扎实推进改革督察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扎实推进“四个转变”,形成强有力的督察倒逼压力,激发改革落实动力,不断推出具有西宁特色的标志性改革成果,特制定本督察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改革任务台账》及我局2017年“市级自主创新”改革事项、2017年涉及我局职能的“国字号”“省字号”改革事项,确定了9项改革工作重点督查事项。

  (一)改革任务

  1、实施“双控双降”收支核定,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推行医保按病种付费。(责任部门:社保局)

  2、完善市、县(区)孵化基地及产业园区间促进创新创业发展孵化服务联动机制。(责任部门:就业局)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和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推进医保职能审核监控工作。(责任部门:社保局)

  4、出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责任部门:工资福利处)

  5、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6、全面完成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探索建立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岗位面试办法。(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二)改革事项

  1、向县区人社部门下放部分职能,实行属地管理。主要内容为县区人社部门负责辖区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各类企业(含中央驻青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劳务经济人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企业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创业培训。(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2、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责任部门:社保局)

  3、开展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责任部门:社保局)


  二、督察时间


  从5月份开始,分批次开展专项督查。

  1、5-6月份,督察推行医保按病种付费情况;完善市、县(区)孵化基地及产业园区间促进创新创业发展孵化服务联动机制情况;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和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推进医保职能审核监控工作;出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7-9月份,督察向县区人社部门下放部分职能,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

  3、10-12月份,督察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探索建立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岗位面试办法等工作;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开展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工作。


  三、督查要求


  (一)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各部门要认认真真对照,结合部门和工作实际,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各项改革任务要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逐项逐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超前谋划,重点突破,确保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强化落实。责任部门对各自负责改革事项开展自查,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改革事项开展督察,督察后10日内责任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由局办公撰写全局改革工作督察报告,如实反映改革进展、主要做法、成效、创新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在20日内完成挂账整改。督察完成后在一定范围内对督察情况及整改落实措施进行通报。

  (三)发挥作用,提升实效。发挥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作用,既督察改革方案出台是否及时、是否科学,又督察改革举措是否有效、推进是否有力、效果是否符合预期和具有可推广性。对督察中发现的进展缓慢、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等问题及时提示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的部门要追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