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宁市创业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全民创业的舆论引导和支持,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好西宁市创业宣传工作,现将《西宁市创业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西宁市创业宣传工作方案》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


  附件

西宁市创业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强西宁市创业舆论引导,做好全市创业宣传工作,特制定西宁市创业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路


  深入贯彻十八大就业优先战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以强化西宁市创业宣传舆论引导为目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多渠道、立体式加强创业宣传和政策解读,鼓励和引导大众积极投身创业实践,让创业蔚然成风。


  二、宣传内容


  (一)创业扶持政策及创业服务。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创业促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我市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所能提供的诸如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各项创业促就业服务。

  (二)创业典型。挖掘宣传创业典型,尤其是重点人群(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妇女、残疾人、复转军人)创业典型事迹的挖掘宣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创业孵化基地。重点从基地简介、基地服务内容、孵化成功案例、在孵优秀团队介绍、基地发展规划等方面向创业者进行创业孵化基地宣传推介,便于为创业者与孵化基地有效对接。

  (四)创业活动。各项创业赛事活动,创业成果展,创业论坛等创业相关活动。

  (五)创业知识。创业过程中所需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公共关系、消费心理、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


  三、宣传形式及具体指标


  (一)媒介平台

  发挥包括报刊、户外、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新媒体媒介平台作用,以多样化的平台选择,丰富创业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实效。

  具体指标(必须完成任意两项):

  a.通过报纸进行3篇以上创业宣传报道(宣传字数每篇不少于150字,总字数不少于600字);

  b.省级以上刊物刊登创业信息1篇;

  c.电视媒体进行创业宣传至少20分钟以上或开设创业专栏;

  d.广播电台进行创业宣传不少于30分钟;

  e.在10个以上的汽车车身、候车亭、电梯口、高立柱、墙体、楼顶、霓虹灯、LED显示屏进行创业宣传;

  f.创新宣传方式,借助诸如新媒体进行创业宣传。

  (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因地制宜的开展创业宣传。

  具体指标(必须完成三项以上):

  a.每个社区制作3期以上创业专题板报;

  b.每个楼院小区悬挂2条以上横幅;

  c.发放至少1万份创业宣传资料;

  d.集中组织观看创业宣传片5场次以上(每场次不少于15人)。

  (三)公共就业和人才专项服务活动

  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和人才专项服务活动上开辟创业宣传场地,现场进行创业宣传资料发放、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服务推介。

  具体指标(必须全部完成):

  a.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专项服务活动(不少于2类专项服务活动)中设立创业服务窗口;

  b.配备专人现场发放创业宣传资料(每场次不少于300余份);

  c.每场次至少为20人提供创业政策咨询。

  (四)创业信息简报

  通过编写工作信息简报的方式,及时有效的反映创业工作新动态、政策新变化、创业新成果,总结新经验。

  具体指标(a项必须完成,b项c项完成其中一项):

  a.每月编写至少1期创业信息简报;

  b.全年创业信息简报被市局以上领导批示或肯定1次以上;

  c.全年创业信息简报被西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网或其他市以上信息网站采用4期以上。

  (五)创业典型

  对辖区内自主创业者事迹进行挖掘,树立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具体指标(a、d项必须完成,b项c项完成其中一项):

  a.挖掘整理创业典型事迹材料10人以上(每份材料不少于800字);

  b.对创业典型进行宣传推介或进行表彰奖励;

  c.组织创业典型参加各类创业赛事,并取得名次;

  d.对所挖掘的创业典型进行重点扶持或提供创业服务。

  (六)创业活动

  组织诸如创业知识讲座、创业课堂、创业沙龙、创业知识竞答等形式的各类创业活动,推荐创业者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

  具体指标(a、b项必须完成,c、d项完成其中一项):

  a.按要求做好创业大赛组织推荐工作;

  b.按要求做好创业成果展参展工作;

  c.组织各类创业活动4场次以上(每场次人数不少于30人);

  d.组织创业者参加各类创业赛事活动(省、市人社系统举办除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创业宣传重要性,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树立主动宣传意识,摒弃只做不说,把宣传工作当负担、怕麻烦、不敢说、不愿说、不会说的老观念,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宣传工作中去,把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贯彻实施、同步督促检查,统一部署、层层落实、上下联动,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宣传组织网络。

  (二)贴近群众,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宣传内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根本,力求把握人民群众接受习惯和方式的新变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创业宣传形象化、具体化、多样化,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在参与中享受创业文化的熏陶,在活动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

  (三)做好统计,定期上报。为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到位,各区县安排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将宣传工作进展情况以月报表(附表)形式进行上报。

  附件:创业促就业宣传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