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199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2015-03-24 14:39:00 浏览: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199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沪劳综发[1996]26号 1996年3月26日)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增长宏观调控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1996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综合考虑本市1996年经济增长、工资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按各企业1995年人均工资发放水平分为:(沪劳综发[1996]26号 1996年3月26日)
1.1995年人均工资发放水平不超过全市平均工资150%的企业,1996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定为人均1500元;
2.1995年人均工资发放水平超过全市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企业,1996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定为人均1000元;
3.1995年人均工资发放水平超过全市平均工资200%的企业,1996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定为零。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确定上海市199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1996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扶贫线标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职工失业救济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