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简政放权,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活力


  各级人社部门要坚决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75号)和省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18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等行政审批行为,改进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降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门槛,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市场主体负担,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充分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活力。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密切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和机构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限制、禁止力度。同时,各地要坚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积极联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黑中介”,坚决杜绝捆绑推荐贷款服务等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大力开展诚信创建,树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品牌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7号)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工作。各地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制度和诚信档案,搭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红”、“黑”名单,完善诚信激励惩戒制度,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开拓创新,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数据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和协调联动,构建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企业社保缴费信息系统”、“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监测机制,有效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