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局等三部门关于推进本区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5-03-05 10:02:00 浏览: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进本区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要求,根据《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明确的分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2008年本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目标为:
1、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的劳动者人数同比增加15%;
2、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全覆盖;
3、集体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比例达到85%;
4、在已组建工会的非公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比例达到65%;
5、每个街镇至少落实一个企业比较集中的村(园区)或行业,试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过程中,要抓住重点,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既要扩大协商的覆盖面,维护更多劳动者的权益,也要增强协商的针对性,提高协商质量。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都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1、50%以上职工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50%或职工工资增长低于1.5%的企业;
2、经营者与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10倍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
3、领取最低工资人数超过30%的企业;
4、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
5、经行政函告后承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
6、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集中的镇、村工业园区。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应将以下内容作为协商重点:
1、根据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结合本企业经营效益和职工工资水平,提出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目标;
2、参考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整相应岗位职工工资,形成科学的工资分配关系;
3、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完善职工基本福利项目,形成合理的福利制度;
4、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制订或修订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
三、积极推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等进行协商的重要形式。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逐步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关系,形成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工资管理制度,从而不断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
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为契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企业工会组织应将工资分配作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积极主动地向企业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在中小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行业,由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代表区域或行业内各企业职工或者指导职工推选协商代表,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对工会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企业方要积极予以回应,加强与职工的沟通交流,认真做好协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积极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的作用,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组织要及时组织协调。
四、加强审查,保证工资集体协议合法有效
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是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有效性的法定程序。企业应强化工资集体协议的送审意识,及时将已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区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对协商双方主体资格、协商程序及工资集体协议内容合法性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区和街镇总工会要继续采取预审等方式,帮助企业把好送审关。
五、强化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既定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覆盖面,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区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和工商联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和区工商联三方组成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各街镇和相关委、局、(集团)公司都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小组,制订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计划,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实施工作。
2、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培训指导。各街镇和相关委、局、(集团)公司要制订工资集体协商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培训,落实培训要求。区有关部门将组成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培训指导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谈判。
3、加强考核检查。在工资集体协商推进过程中,各街镇和相关委、局、(集团)公司要及时掌握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计划。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协商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附件:
1、2008年各街镇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目标数
2、嘉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名单(略)
3、嘉定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成员名单(略)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进本区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一日??
二○○八年七月一日??
关于推进本区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的实施,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2008年推进工资协商工作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08]18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区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要求,根据《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明确的分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2008年本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目标为:
1、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的劳动者人数同比增加15%;
2、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全覆盖;
3、集体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比例达到85%;
4、在已组建工会的非公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比例达到65%;
5、每个街镇至少落实一个企业比较集中的村(园区)或行业,试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过程中,要抓住重点,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既要扩大协商的覆盖面,维护更多劳动者的权益,也要增强协商的针对性,提高协商质量。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都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1、50%以上职工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50%或职工工资增长低于1.5%的企业;
2、经营者与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10倍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
3、领取最低工资人数超过30%的企业;
4、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
5、经行政函告后承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
6、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集中的镇、村工业园区。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应将以下内容作为协商重点:
1、根据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结合本企业经营效益和职工工资水平,提出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目标;
2、参考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整相应岗位职工工资,形成科学的工资分配关系;
3、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完善职工基本福利项目,形成合理的福利制度;
4、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制订或修订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
三、积极推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等进行协商的重要形式。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逐步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关系,形成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工资管理制度,从而不断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
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为契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企业工会组织应将工资分配作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积极主动地向企业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在中小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行业,由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代表区域或行业内各企业职工或者指导职工推选协商代表,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对工会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企业方要积极予以回应,加强与职工的沟通交流,认真做好协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积极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的作用,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组织要及时组织协调。
四、加强审查,保证工资集体协议合法有效
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是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有效性的法定程序。企业应强化工资集体协议的送审意识,及时将已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区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对协商双方主体资格、协商程序及工资集体协议内容合法性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区和街镇总工会要继续采取预审等方式,帮助企业把好送审关。
五、强化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既定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覆盖面,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区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和工商联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和区工商联三方组成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各街镇和相关委、局、(集团)公司都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小组,制订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计划,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实施工作。
2、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培训指导。各街镇和相关委、局、(集团)公司要制订工资集体协商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培训,落实培训要求。区有关部门将组成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培训指导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谈判。
3、加强考核检查。在工资集体协商推进过程中,各街镇和相关委、局、(集团)公司要及时掌握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计划。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协商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附件:
1、2008年各街镇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目标数
2、嘉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名单(略)
3、嘉定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成员名单(略)
上海市嘉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
上海市嘉定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2008年各街镇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目标数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
上海市嘉定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街 镇 | 覆盖职工数(人) |
安亭镇 | 15000 |
马陆镇 | 20000 |
南翔镇 | 12000 |
江桥镇 | 12000 |
黄渡镇 | 12000 |
徐行镇 | 10000 |
外冈镇 | 5000 |
华亭镇 | 3000 |
嘉定镇街道 | 3000 |
新成路街道 | 1000 |
真新街道 | 1000 |
嘉定工业区 | 10000 |
菊园新区 | 1000 |
总 计 | 105000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职工工资性支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区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分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