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交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5-03-05 09:57:00 浏览: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建交委制定的《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建筑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自查表
2、建筑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普查统计表
一、总体目标
遵循“条抓块包、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确保稳定的整治工作方针,要求各镇、开发区领导重视、工作主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清欠拖欠民工工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集中解决本区建设领域整治拖欠民工工资中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年内将我区建设领域的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查清、查明、查落实,确保在春节前基本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引发集访、闹访事件。
二、实施步骤
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2007年10月27日至2007年11月27日,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本企业发放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制定对策和措施,对春节前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紧急支付预案。并将自查情况及专项措施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送工程所在地镇或开发区的整治工作小组及区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建管所)。
(二)全面普查阶段。2007年11月28日至2007年12月31日,各镇、开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所辖区域的在建工程及近一年来完工的建设工程开展“地毯式普查,确保不缺不漏;对查出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拖欠的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应及时向区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并将普查小结及《建筑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普查统计表》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送区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执法阶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5日,区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应组织区建交委、区劳动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并对解决进程实施跟踪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第一、二阶段的整治工作由工程所在地的镇、开发区为主,开展“地毯式的调查、整治活动。各镇、开发区应将此次整治工作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奉贤的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性,以全局的观念,组织人员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各镇、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整治期间,凡有正规基建程序的建设工程由区建交委负责日常接待、协调处理;违规开工工程(包括停建、在建)由各镇、开发区负责日常接待、协调处理;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由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受理、协调处理;重大群访、闹访事件由区联席会议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各镇、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重点宣传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2 建筑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普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普查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普查统计表报送注意事项:
1、报送地点:南桥镇城乡路333号奉贤区建筑企业管理所 2、报送时间:2007年12月31日前
3、收件联系人:钟晓春 丁友林 4、收件联系电话: 67185751 67185749
区建交委制定的《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建筑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自查表
2、建筑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普查统计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2007年度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为保障春节前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经研究,定于2007年10月27日至2008年2月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活动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
遵循“条抓块包、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确保稳定的整治工作方针,要求各镇、开发区领导重视、工作主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清欠拖欠民工工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集中解决本区建设领域整治拖欠民工工资中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年内将我区建设领域的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查清、查明、查落实,确保在春节前基本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引发集访、闹访事件。
二、实施步骤
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2007年10月27日至2007年11月27日,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本企业发放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制定对策和措施,对春节前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紧急支付预案。并将自查情况及专项措施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送工程所在地镇或开发区的整治工作小组及区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建管所)。
(二)全面普查阶段。2007年11月28日至2007年12月31日,各镇、开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所辖区域的在建工程及近一年来完工的建设工程开展“地毯式普查,确保不缺不漏;对查出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拖欠的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应及时向区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并将普查小结及《建筑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普查统计表》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送区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执法阶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5日,区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应组织区建交委、区劳动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并对解决进程实施跟踪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第一、二阶段的整治工作由工程所在地的镇、开发区为主,开展“地毯式的调查、整治活动。各镇、开发区应将此次整治工作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奉贤的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性,以全局的观念,组织人员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各镇、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整治期间,凡有正规基建程序的建设工程由区建交委负责日常接待、协调处理;违规开工工程(包括停建、在建)由各镇、开发区负责日常接待、协调处理;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由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受理、协调处理;重大群访、闹访事件由区联席会议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各镇、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重点宣传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及时予以通报。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ΟΟ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建筑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自查表二ΟΟ七年十月十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建筑面积 | 联系电话 | ||||||
形象进度 | 完工日期 | ||||||
合同造价 | 已支付工程款 | ||||||
工人工资总额 | 已发放工资额 | ||||||
其中: | 各班组工资额 | 各班组工人数 | 已发工资额 | 未发工资额 | |||
泥工班: | |||||||
木工班: | |||||||
钢筋工班: | |||||||
脚手架班: | |||||||
其他: | |||||||
工程竣工后能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及可能存在的情况: | |||||||
施工单位(盖章) | |||||||
各施工企业应将本公司承接工程的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制订工人工资发放计划,保证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不允许将工资发放给小包工头。请如实填写自查表,并将自查情况于2007年11月30日前上报所在镇、开发区及区建管所。 | |||||||
附件2 建筑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普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 建设工程项目概况 | 使用建筑民工人数(人) | 民工工资发放普查记录 | |||||||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建设单位名称 | 施工单位名称 | 总人数(人) | 其中:属劳务企业人数(人) | 应发民工工资总额(万元) | 已发民工工资金额(万元) | 未发民工工资金额(万元) | 春节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有无问题 | |
有 □ 无 □ | ||||||||||
有 □ 无 □ | ||||||||||
有 □ 无 □ | ||||||||||
有 □ 无 □ |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普查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普查统计表报送注意事项:
1、报送地点:南桥镇城乡路333号奉贤区建筑企业管理所 2、报送时间:2007年12月31日前
3、收件联系人:钟晓春 丁友林 4、收件联系电话: 67185751 67185749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交委《关于解决奉贤区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调整本市1998年度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计算口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