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要点
2015-04-13 18:47:00 浏览: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2015年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总工会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要点
一、围绕落实《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检查督导调研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围绕新形势下《劳动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修订完善《劳动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研和协商,重点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进行调研和协商,为省政府提供建设性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四、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万载县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推动各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本地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
五、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推动建立“三方四家劳动争议处理大调解格局,建立和落实重大劳动争议案件会商会调会审制度。
六、围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督查调研,推动建立保障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七、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信息共享平台,畅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信息沟通渠道,继续办好《江西劳动关系动态》。
八、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健全重大劳动关系矛盾群体性事件联合调处机制。
九、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协调劳动关系职能进街道、社区;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将劳动争议调解职能和劳动监察职能向园区延伸。
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适时开展“双引导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规范裁员,引导职工依法维权,推动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报酬、劳动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因工外出下落不明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关于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