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有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2017〕222号)要求,为动态掌握企业人工成本变动情况,增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本市抽取了部分制造业企业开展人工成本监测,涉及浦东新区46户(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及相关经济指标。主要指标包括:1.销售(营业)收入;2.利润总额;3.固定资产折旧;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成本费用总额;6.从业人员平均人数;7.人工成本总额;8.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总额;9.工作小时总数。
二、企业填报
监测企业按季度填报调查数据,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完成填报工作。
2017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调查数据,填报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15日;第三季度的调查数据,填报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15日;第四季度的调查数据,填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5日。
各监测企业通过网络填报数据,网址为:
http://dczb.mohrss.gov.cn/dc/i/main/login.jsp
三、工作要求
1、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本区内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企业名单组织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落实数据管理及保密制度。现定于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召开工作布置会议(会议通知详见附件2)。
2、各监测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调查数据,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调查数据,不得迟报、拒报。
附件:
1、《关于开展本市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2017〕222号)
2、浦东新区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企业名单
3、人工成本监测会议通知(2017年6月29日上午)
联系人:劳动关系处 刘倩 20742805
电子邮箱:pd1075@126.com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浦东新区2017年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