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17年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关于做好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2014〕357号)要求,为加强对新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家、上海市和新区有关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现就做好2017年浦东新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作如下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本区地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浦人社〔2014〕76号)实施,不再另行发文。本次监督检查年度为2016年度,即对区属国有企业2016年度工资内外收入实施检查。

  一、企业自查(7月31日前完成)

  1、填报自查情况

  各区属国企在严格内审基础上,填写相关自查表,并针对监督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登陆浦东新区劳动关系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分配情况自查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自查表》并上报,以附件形式上传本企业自查报告。

  系统网址:http://116.228.44.9:8086/LRS/

  用户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GQ01(组织机构代码中间的“-”不可输入)。新版营业执照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17位,即为“组织机构代码”。

  密码:参加过工资总额预结算备案的企业仍使用原密码,若有遗忘可致电系统管理员58804223重置;企业首次登陆使用初始密码123456。

  2、汇总自查情况

  各直属企业(截止2016年末在册直属企业)负责对下属企业自查表和自查报告进行汇总。系统中提供汇总统计、批量下载功能。

  注意:本次监督检查的是2016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故自查材料按原隶属层级进行网上申报,详见2016年度工资增长预结算备案关系树。

  3、提交纸质材料

  上报完成后,在系统中导出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下属公司一份提交直属公司,一份留存备查;直属公司一份提交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一份留存备查。

  二、专项审计(8月30日前完成)

  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以工资水平较高、增长较快以及工资管理不够规范的企业为重点,委托具备条件的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三、行政抽查(8月30日前完成)

  由区人保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国资委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实施,具体可分2~3个检查组通过现场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查阅资料以及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

  联系方式:

  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地址:东绣路1229号南楼404室,电话:50113626,电子邮箱:guiyan@pudong.gov.cn

  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地址:锦安东路475号3号楼408室,电话:20742825,电子邮箱:liuqian@pudong.gov.cn

   

  附件:

  1.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自查表(企业填报)

  2.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自查表(集团填报)

  3.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自查表

  4. 自查表部分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5. 企业自查报告-XX公司(参考样式)

  6. 企业自查报告-XX集团公司(参考样式)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