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众应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

2015-08-14 16:40:00   浏览:

各区气象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
  为 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 ,避免 、减轻台风 、暴雨、高温 等主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提升公众防灾抗灾 、 自救互救意 识和能力 ,完善公众应对气象灾害的主动响应机制 ,保障人民 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 ,编制了 《广州市公众应 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 。经 市人民 政府同 意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附件:广 州市公众应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
广 州 市气象局 办公室
2 015 年 7 月 2 7 日印发



附件

广州市公众应对主要气象灾害指引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 ,避免 、减轻台风 、暴雨、高温等主 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提升公众防灾抗灾 、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 完善公众应对气象灾害的主动响应机制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 根据 《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 号发布规定》 、 《广州市气象灾害应 急预案》 和 《广东省教育厅 广 东省气象局 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指引 。
  一、预警信号发布遵循 "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