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6﹞14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精神,结合职称工作实际,现就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大型骨干企业、创新龙头企业以及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2017年起先行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单位可依据相关要求,自主制定不低于省级评审标准的单位标准、自主组织资格审查、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政府部门不再印发确认文件、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
二、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对示范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中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标准中提高对科研成果转化的考核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条件。对高校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教师,侧重考察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效益、服务社会能力等。对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等实际能力和业绩。对基础研究人员,重点考察原创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等。对应用研究和研发人员,重点考察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可作为其职称评审的业绩。
三、畅通优秀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打破地域、身份、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可破格或越级申报高级职称。取得重大研究和技术突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示范区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其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评审职称的依据。对示范区引进的港澳台及外国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省的职称评审。
四、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简化职称申报、审核手续,对申报人员已出具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的,不得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简化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程序,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的事务性负担。改进职称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根据需要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适时评审。加快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和重要实践。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自觉为全省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服好务、护好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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