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四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2016-11-10 09:54:00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86年期间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现宣布失效13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77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10月21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