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6-07-25 14:03:00 浏览: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