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7-09 15:04:00   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扩大引进外国人才规模,切实提高引进外国人才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提升人才对外开放度,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注重引进青年人才,完善人才引进体制机制,确保外国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使河北成为优秀人才集聚高地,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更加广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增强引进人才意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全力支持全省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外国高端人才,着力培养国内创新人才,使人才规模、质量、结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政府引导、市场配置。更好发挥政府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公共服务和营造人才环境等作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效率地配置外国人才和智力资源。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鼓励用人单位主动引才引智,健全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进外国人才机制。

  --项目驱动、平台支撑。创新人才使用方式,统筹引进人才和自主培养,把重点项目作为引才引智工作的抓手,以引才带动项目,以项目培育人才,引进急需外国专家,破解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扶持、培养、壮大引智基地和示范单位,扩大人才交流和技术成果推广范围,充分调动项目单位参与引才引智工作的积极性。

  --依法管理、加强服务。坚持“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引才理念,依法管理外国人才,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外国人才合法权益。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制定配套政策,优化服务体系,消除外国人才后顾之忧,大力营造公正、法治、宽松、宽容的引才用才环境,为外国人才施展才华、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


  二、突出引进外国人才重点

  (一)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外国高层次人才,推动我省在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研攻关、战略规划设计、金融资本运作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和发达国家院士,引进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到我省创新创业,支持外国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省转化成果。

  (二)组织实施重大引智计划。围绕转型升级、大气污染治理等中心工作,加快实施“引智共建蓝天计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引智计划”“京津冀协同发展引智计划”“农业引智计划”“民生引智计划”。启动实施“冬奥引智计划”,组织高山滑雪、速度滑冰等重点竞技项目教练员、运动员和冰雪场馆规划设计、市场开发等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加快外国冰雪项目教练员、场馆建设投融资、冰雪产业链培育等外国高端人才项目引进,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三)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引才引智。围绕河北产业结构特点和重点发展领域,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的外国高端专家。大力引进生态环境建设领域专家,切实加强湿地恢复、鸟类保护、海域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重点引进“大智移云”、节能环保、转型升级等领域掌握关键技术的专家,切实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品升级改造;科学做好引智规划,制定引智目录,有针对性地引进外国高端专家。

  (四)不断创新引智方式方法。既要注重引进长期项目专家,在外国专家创业就业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其归属感,使长期项目专家来得了、待得住;又要注重引进短期项目专家,特别是急需紧缺的外国高端专家,以技术指导、担任咨询顾问等方式来我省短期工作;同时,注重创新引进网络合作专家及群体,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远程指导和信息传递,打破地域和时间限制,加快建立各领域、高层次的网络合作专家库。

  (五)切实加大柔性引智力度。建立完善京津冀引进外国人才工作合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建外国人才数据库,逐步实现外国人才资源共享。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改进协同服务方式,在承接京津产业转移过程中,吸引更多外国人才来河北工作。加强与其他省(区、市)外专管理部门、外国中介组织、国际人力资源中心、国际猎头公司开展合作,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持等方式,搞好优秀外国人才“二次引进”,降低引智成本,实现资源共享。

  (六)全力创建互联网引智平台。以“互补互动、高效便捷、精准对接”为原则,依托“互联网+”平台,积极探索外国高端专家网络引进模式,构建高层次专家大数据平台,面向全球全天候开展引才引智活动,真正实现“信息集中发布+网络定向招聘”,推动外国高端人才和用人单位精准高效匹配。


  三、加强引才引智平台建设

  (一)搭建各类引才引智平台。加快高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特别是把开发区作为平台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完善外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着力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科研团队聚集的高地。发挥市场主体的引才用才主动性,大力支持企业引进外国创新团队,实施科研项目。各级引智机构要结合开发区产业特色,在人才、项目引进上给予重点支持。

  (二)服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紧紧围绕河北重点支持领域发展需求,推动和资助各高校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建设若干特色学院。支持产学研集群式研发。鼓励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大院大所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区域研发中心组建产业技术联盟,条件成熟的可以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对于集群式研发获得的第一批科研成果,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入选省“双一流”建设范围的学科,每年给予不低于350万元的补助。

  (三)推进高水平科研机构快速发展。支持省内科研机构积极承担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载体及其驻冀分支机构建设任务。支持境外技术转移机构来河北发展,支持医疗机构与国(境)外高水平医疗机构交流合作,引进外国高端医疗技术人才,建设国际水平特色科室。引进培育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吸引和支持各领域高端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在河北举办或永久性落地。


  四、加强和改进外国人才管理服务

  (一)改善外国人才管理方式。完善外国高层次人才来河北工作管理制度,简化外国人才来冀工作手续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权委托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办理。对来河北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由省外专管理部门直接签发来华邀请函;对来河北工作停留时间超过90天的,可根据需要为其办理5年以内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引进外国人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人愿意在河北定居的,由公安机关协助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改善外国人才居住条件。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改善外国人才住房条件。创新外国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来河北工作的外国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和港澳台人才,符合条件的,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三)健全外国人才社会保障体系。认真做好外国人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用人单位可视情为其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各地要指定一家三甲医院设立外国人才特需门诊,提供预约诊疗和外语服务。妥善安置外国人才的配偶子女,外国人才配偶愿意在河北工作的,列入政策性安置范围;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为其适当发放生活补贴。解决好外国人才随迁子女入托入学问题,优先办理入学、转学手续,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

  (四)强化外国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外国人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维权援助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外国人才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完善收入分配和产权激励制度,实行期权、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制度,依法保护外国人才创新创业利益。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托管、评估、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五)健全外国人才创新创业利益回报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和产权激励制度,支持外国人才按照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允许外国人才通过技术股权收益、期权确定、资本市场变现等增加合法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补贴不纳入工资总额。


  五、创新引才引智工作体制机制

  (一)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各地要把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确保引智工作正常开展。省财政每年安排引智及人才培养专项资金1亿元,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引进外国人才工作。其中,引智资金主要用于“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引智平台建设、引智项目资助、国际人才交流、出国培训和引智信息系统的开发与运行、重点引智计划组织实施、高端专家奖励等。根据科研项目水平和重要性,对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和发达国家院士,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专家,给予每人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100万元安家费补助。外国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河北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给予500万元至2000万元支持资金。引进特殊人才和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其中科研支持经费补贴上不封顶。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前期介入支持制度,不能进入高层次人才的团队项目,但具有成长潜力的,经认定可作为预备团队引进,省财政给予资助。企业从外国引进的上述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30万元至50万元奖励资助。为河北引进杰出外国专家的机构和个人,视引进人才的贡献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省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引智资金对重点出国(境)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项目予以支持。每两年组织一次“燕赵友谊奖”评选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外国人才进行奖励,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奖金。

  (二)强化驻外机构引才引智作用。完善引才引智工作机构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与国家外专驻外代表处、国家留学人员管理机构、各级侨联侨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发挥省驻外引智工作站、外国留学生联谊会、外国华人社团等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广泛收集、及时发布引才引智信息。通过举办对接洽谈会、文博会、国际创客周等活动,大力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项目。加快引才引智信息化建设,完善供求信息搜集机制,建立高端人才数据库,实现供求信息动态发布、即时对接。开展产业人才需求预测,为引才引智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三)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体系。依托省属国有金融机构参股,吸引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设立引智创新创业基金,支持外国人才在冀创新创业。完善外国人才创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外国人才创办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信用贷款担保支持。对外国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给予保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科技研发项目和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贴息资助。对外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发起设立的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研发机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认定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

  (四)加强出国(境)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派高素质企业家、“高精尖”技术人员和优秀中青年管理人员出国(境)开展短期或中长期培训,同时将民营企业管理人才、技术人员纳入出国(境)培训范围。广泛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组织各类开发区、高科技企业、高等学校、医疗机构等参加国际性外国人才推介会、科技创业交流会及项目洽谈会。探索重大引才引智活动服务外包,定期收集全省引才引智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外国专家和项目单位来河北举办“外国人才河北行”。


  六、加强引才引智工作组织领导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职能设置,组建省市县三级引才引智组织体系,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外国人才管理体制。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引进外国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委组织部要把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的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履行好主管部门职责,研究拟定引进外国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才来河北管理服务政策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省财政、外事、公安、司法、安全、教育、科技、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商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部门联动、群策群力的引才引智工作机制。

  (二)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社交网络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引进外国人才的方针,宣传我省广泛引才引智的优惠政策和重要成果,提高社会各界对引进外国人才的认识,凝聚全省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合力。突出抓好重大引智活动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引智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外国人才来河北创新创业。

  (三)夯实工作基础。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引进用好外国人才的重大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引进外国人才各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建立引才引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方面积极投身引进外国人才工作。加强外国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园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用人主体引才工作的指导,支持引才引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精通外语、涉外礼仪、国际经济规则和外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引进外国人才战略性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引进外国人才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