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总工会

  2017年6月23日

  

四川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一支与产业转型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充分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将人口规模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根据《四川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树立科学人才观,以深化技能人才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引进、激励机制为重点,以激发技能人才活力为根本,加快培养造就更加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打造“技能四川”,为推动我省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规划、调控、引导和支持作用,形成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互补的技能人才开发机制。

  ——坚持培养引进与产业需求相对接。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问题,建立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机制。

  ——坚持高端引领与整体推动相协调。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以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大国工匠”,带头弘扬工匠精神,以关键人才突破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实现高、中、初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不断壮大。

  ——坚持机制建设与能力建设相并重。着力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引进、激励机制,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和教育培训方式改革创新,营造更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发展目标

  ——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00万,技能人才总量在中西部地区位居前列,基本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

  ——技能人才素质大幅提升。到2020年,全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从16%提高到25%,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建成一批区域技能人才高地,技能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与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匹配。

  ——培养体系更加健全高效。到2020年,全省新建3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5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展一批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实训基地以及职业培训机构。

  ——环境氛围得到有效改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引进、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发展渠道进一步拓宽,地位待遇进一步提升,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人才工程


  (一)重点产业技能人才提升计划。对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组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技能人才开展转岗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煤炭、钢铁行业开展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推动技能人才学习新工艺、掌握新技能。适应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养老健康等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指导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调整专业设置,加大新兴产业技能人才供给数量。着眼推动全省“双七双五”产业做大做强,将技能人才培养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项目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快培养与产业集群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集群。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每年至少组织30万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就业技能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技能岗位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得到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四川省精准就业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年)》,通过开设“扶贫专班”“送培训下乡”等活动,每年为有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至少提供一次免费技能培训,为有意愿的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一次劳动预备制培训。

  (三)企业新型学徒和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培养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支持企业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采取工学交替方式,对企业新招用人员或新转岗人员开展1至2年的培训,促其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并取得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全省遴选150所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培养模式,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四)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根据我省高技能人才需求、规模和结构,积极发展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高校,不断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培养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紧扣全省产业转型发展需要,支持企业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大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积极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鼓励外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到川工作或创办企业,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国内外高技能人才,推动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突破。

  (五)技能大赛品牌打造计划。加强对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统筹,科学规划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紧贴产业发展和生产实际,分职业、分层级举办技能竞赛,集中打造和树立四川技能大赛品牌。鼓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和群团组织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支持职业院校学生、企业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带动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及技能交流推广等活动。加快引进世界技能大赛规程及技术标准,引导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及行业企业学习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快生产工艺改造和教学教研改革,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训。


  三、重大平台建设


  (一)构建产教融合职业院校平台。鼓励各级政府及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衔接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合格中职学校,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立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协同培养技能人才长效机制。发展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到2020年,力争全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达到30所左右。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推动职业院校采取“互联网+”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二)构建多元化职业培训学校平台。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辖区内职业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就业训练中心、职教中心等公办职业培训资源,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发展企业大学、培训中心等职工培训学校,完善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制度,全面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完善政府定点职业培训学校认定办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开展评估。指导职业培训学校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定向、定岗或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平台。依托培养业绩突出、教学(培训)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先进、办学(培训)特色鲜明的重点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全省新建3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21个市(州)全部建立市(州)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引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接当地产业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加快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通过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推进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四)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骨干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术攻关创新、产品研究开发、绝技绝活传承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全省新建5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幅增加,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作用,通过观摩交流、规范建设、强化支持等手段,提升在重点技艺攻关、生产工艺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以点带面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发展。

  (五)构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平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根据本地区支柱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多渠道投入资金,建设一批技能含量高、体现前沿技术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面向广大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以及行业企业、个人提供公益性的职业培训、技能实训、师资培养、技能竞赛、技能鉴定等服务。到2020年,全省力争建成3个以上市(州)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3个以上县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


  (一)完善人才培养政策机制。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稳定投入机制,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依托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等建设项目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健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引导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平台,强化在师资力量、场地设备、工艺创新等方面的合作。引导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对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广泛吸引行业、企业、社会组织进行建设投入。市(州)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的培训补贴标准。

  (二)完善人才评价政策机制。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结合生产过程、工作业绩等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学会按程序认定评价结果。在职业院校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结合学习过程开展过程化、模块化职业资格考核认证。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展新兴职业专项能力考核认证。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探索在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完善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试行自主开展教师职务(职称)评审。

  (三)完善人才使用政策机制。支持技能人才根据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在不同的人才队伍之间、不同性质的单位之间、不同类别的岗位之间进行转换,拓宽发展空间。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职(岗)位招考(聘)条件的企业生产一线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招考(聘)。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参加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职位晋升时,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应政策。

  (四)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机制。外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到川工作并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或携项目、资金、技术到我省各类园区创办企业并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的,优先纳入《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支持范围,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和岗位激励资金。支持职业院校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条件的工程类“双师型”教师和生产实习(实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中职学校可在编制总数10%以内按规定自主聘用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任教。职业院校因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单位未设置相应等级岗位或设置的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五)完善人才激励政策机制。落实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政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试用熟练期及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执行。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和首席技师、特聘技师职务津贴制度,加大对作出重要贡献技能人才的薪资激励力度。完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法,定期评选“四川技能大师”和“四川省技术能手”,并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级人才荣誉称号。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培养中,单列技能人才专项,大力选拔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对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项目第一名的职工选手,直接授予“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制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本地区人才发展规划统一推进实施,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各级财政要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夯实工作基础。加快建立技能人才工作综合数据库和技能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资源年度调查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技能人才数量及分布、层次和类型变化情况。定期编制和发布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技能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适应产业转型发展、及时调整教育培训重点。

  (三)做好服务保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工作范畴,建立定点联系、定期座谈、走访慰问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导向。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技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及成效,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使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的观念深入人心,使技能人才充分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得到社会尊重的荣誉感。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