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撞上劳斯莱斯,撞出劳动权益“硬伤”
2021-07-20 21:46:00 浏览:
日前,一则广东湛江外卖小哥在街头撞到一辆价值600多万元的劳斯莱斯的消息引起全网热议。人们在为这位外卖小哥身体健康担扰的同时,更关注30多万元的“天价”维修费,该由谁来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问题是,目前对于平台的“用人单位”属性如何界定,法律界还存在一定争议,但这对千万外卖小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目前,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灵活就业劳动群体,同外卖平台无直接劳动关系,与外包企业则是劳务关系。因为用工不规范,一旦出现事故或纠纷,无论是平台企业还是从业者的责任很难界定。
外卖骑手撞上劳斯莱斯,也撞出了劳动权益“硬伤”。这显然值得劳动保障部门反思。当务之急,对新业态的用工模式,应更加包容,厘清平台与从业者的用工关系,以切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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