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暴风雨等恶劣天气,上班迟到能被处罚么?千万注意这三点
2021-07-21 23:03:00 浏览:
进入夏季后,各地恶劣天气居多。对于奔波于上班路上的劳动者而言无疑增加了一层风险,这种风险不仅包括了个人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还包括因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导致的迟到受处罚风险。那么用人单位此种情况下,是否应当作出处罚?因为在很多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迟到,不仅可以被做扣工资的处罚,达到一定次数甚至会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而被辞退。那么对于因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引起的劳动者迟到,用人单位能否做出上述处罚呢?下面我们就来聊一下这个问题。
一、未经法定程序的考勤制度,不能对劳动者做迟到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问题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劳动报酬等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听取工会意见等,已经形成的关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还应当告知劳动者。
上述规定看似繁琐,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并未实施上述操作,而直接将对劳动者实施处罚的,该制度实际上不能成为处罚劳动者的依据。换句话说,无论是否劳动者在上班路上遭遇了暴风雨等恶劣天气而发生迟到,用人单位均不能依据并无效力的制度处罚劳动者。
二、能否预见到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对处罚的影响很关键
一提到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对上班的影响,很多人都认为这属于不可抗力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影响。由于不可抗力属于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对因此导致劳动者的迟到实施处罚。但是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不可预见且不可克服么?在天气预报系统已经达到相当高的准确度的情况下,很多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实际上可以预见到的。
当然,能够预见恶劣天气到不等于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克服或者有效防范。但是对于那些能够预见且国家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都已经做了多次有效提示的情况下,劳动者仍然因为不遵守提示要求而导致的迟到甚至不能正常上班,用人单位是可以予以适当处罚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查用人单位的处罚依据时,不仅要审查其合法性,还需要审查其合理性。因此用人单位此时做出的处罚不仅要具有有效的制度依据,同时还要考虑到恶劣天气的特殊性。
三、不要因为担心迟到而冒人身安全风险
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高于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其他义务。在劳动者遭遇极端天气无法正常上班时,劳动者有权选择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暂时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因此对劳动者实施处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劳动者上班的行为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的一种行为。在遭遇恶劣天气可能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时,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与对方做意见沟通。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注意保留当天上班路上相关情况的各类证据,有利于在发生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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