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制度体系改革
2021-08-10 18:09:00 浏览:
记者从河南省医保局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意见》提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规则;建立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实现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智能监控转变;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举报人隐私保护;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和积分管理制度;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和协同执法工作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社会和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医保和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激励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举报人隐私保护。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医保部门报告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及财务信息等,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和积分管理制度。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考核,将信用评价、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结余留用、检查稽核、协议管理等挂钩。建立医保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同时,《意见》强调,对医保基金监管保障措施进行多方位完善。通过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强化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保障、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统筹推进医疗保障相关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等方面完善保障措施。
原文链接:http://www.workercn.cn/34164/202108/10/2108101410436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