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扣公车讨要欠薪违法吗?
2021-08-28 10:55:00 浏览:
有读者反映说,其公司因资金困难已连续两个月未向曹某等支付工资。近日,曹某等不顾公司解释,强行开走公司的一辆小车并拒绝交还。公司报警求助,警方认为曹某等人属于私力救济,双方的民事纷争可以起诉法院处理,继而拒不出警。
她想知道:警方的做法对不对?
【法律分析】
警方应当依法出警处置。
一方面,曹某等的行为并非私力救济。
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权利。该行为应当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采取的手段适当;事后及时请求有关部门处理。而曹某等为讨薪而开走公司小车并不属于情势紧迫来不及向法院起诉、申请诉讼保全等,事后也没有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因此,其行为属于违法。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具有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人民警察法》第6条、第21条规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系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职责。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第78条、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报案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受理报案后,应进行调查,并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本案中,公司因小车被开走,警方仅告知可向法院起诉,没有依法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明显与之相违。
再一方面,民事纷争不是公安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
当事人存在民事纷争与其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存在民事纷争并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侵犯财产权的行为进行查处,只要有破坏社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可能,公安机关就有义务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