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自治区各技工院校,自治区所属各大中型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各民办培训机构:
为规范自治区及各地职业培训过程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提升职业培训质量,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就业创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自治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自治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docx(下载)
2017年7月14日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基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