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调整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伤残保障金标准

2021-09-24 14:45:00   浏览: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湖南调整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即2005年12月29日前由原人事部门认定的工伤人员)伤残保障金标准。

在此次的调整中,特等每年23760元,一等每年18600元,二等甲级每年9300元,二等乙级每年7230元,三等甲级每年6200元,三等乙级每年5170元,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原已享受工伤待遇的,不享受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伤残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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