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启动
2021-11-23 14:05:00 浏览:
近日,嘉兴召开减负稳岗扩就业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1年嘉兴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和《市级共同富裕高质量就业示范社区(村)建设》有关内容,今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正式启动。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是返还一部分失业保险费,用于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今年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要包括返还对象、返还条件、申报期限、返还标准、办理流程等5个方面。
返还对象为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相关要求的市本级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实施。
返还条件必须为参保单位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企业正常经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包括截至2020年底单位参保不足一年的,但申请时参保满1年的企业)。二是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并提供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三是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返还标准方面,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包括滞纳金、罚款、利息)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企业划型和其他参保单位返还标准参照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
今年稳岗返还均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第一类是符合无感智办条件的参保单位。在收到各区人力社保局发送的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申报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在手机端“浙里办”入口用“法人用户”进行办理,办理路径为两条:浙里办首页-教育就业-浙就业-智能推荐-稳岗补贴申领,或浙里办首页-搜索“浙就业”-浙就业首页-智能推荐-稳岗补贴申领。第二类是自主申报企业,这类企业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按流程进行办理。
与往年的政策相比,今年政策优惠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主要体现为返还的对象有效扩大,裁员率口径切实放宽,返还标准分类清晰,裁员率计算方式更加合理。
发展经济是根本、充分就业是支撑。今年以来,嘉兴人社局聚焦全市高新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总目标,在做大总量、做优增量上下功夫,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截至今年10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7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7%,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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