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时期,部分招聘网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造成部分求职者上当受骗,严重损害了求职者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招聘活动特别是互联网招聘活动的监管,为广大劳动者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招聘信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招聘信息服务,规范招聘行为。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招聘信息服务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要进一步完善招聘信息服务标准,加强招聘信息管理,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规范的招聘服务。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增强行业自律。


  二、强化招聘各方责任

  各地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互联网招聘平台招聘行为的管理,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审查责任。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应真实有效,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不得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不得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特别是互联网招聘平台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加强对招聘单位的资质认证和信息发布人员的实名认证,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防止虚假信息的发布;要建立服务情况跟踪检查机制,了解服务进展,跟踪用人单位招聘进度和劳动者求职应聘情况;要建立意见投诉和结果反馈机制,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在求职招聘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要加强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信息的保护,防止因信息泄露使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严厉打击信息发布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实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介绍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可处罚款。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的,要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财物的,要责令限期退还并依法给予处罚。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互联网招聘平台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求职者的教育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知晓获取帮助、维护权益的方式和渠道。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活动,定期发布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引导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到合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招聘。要加强对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编制求职指南等材料,帮助他们了解正确的求职就业方法和途径。要多渠道发布招聘欺诈典型案例和有关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帮助劳动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识别能力和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五、鼓励社会参与监督

  各地要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监督,多种途径获取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多次投诉或不良评价的监管对象实施预警等。建立舆情监督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处理预案。

  各地要高度重视招聘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可根据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