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总工会就2022年职工疗休养工作作出部署

2022-03-28 14:35:00   浏览:

据浙江工人日报消息,日前,浙江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工疗休养工作通知》,就继续做好这项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

  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是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的社会职责,是工会组织围绕党政中心大局、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工作,是维护职工休息休养权利、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文旅事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山区26县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年来,浙江省总工会不断强化职工疗休养政策支撑,加大疗休养基地培育力度,在全省已认定的170个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中50%以上分布在26个山区县。特别是202112月,在26个山区县专门认定了第二批50个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为助力山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工会方案、贡献工会力量。

  在政策支持下,越来越多的职工参加了疗休养活动。为进一步扩大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省总工会要求今年各级工会要切实提升职工疗休养活动组织水平,紧密结合推进非公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等工作,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结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疗休养活动,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突出一线技术工人(含农民工)群体,把资源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让更多来自基层的一线职工参与到疗休养活动中来。

  浙江省总工会要求,持续深化职工疗休养事业协作发展,各级工会要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提高政策协同,在疫情防控许可的前提下,让疗休养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提倡省内市、县(市、区)之间开展疗休养结对和职工互送活动,组织职工到山区26县开展疗休养活动,持续推进疗休养事业山海协作、城乡合作;允许按照规定,组织职工到邻省、对口帮扶(援助、协作)地区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鼓励支持各地工会、特别是山区26县的工会组织赴邻省开展疗休养资源推介,吸引省外职工到浙江省开展疗休养活动,进一步打响浙江疗休养工作品牌。

  同时,省总工会进一步明确职工疗休养工作的相关规范,要严格落实职工疗休养活动须由工会统一组织实施的要求,有序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切实按照本地、本单位招投标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疗休养承办主体的招投标工作;严肃职工疗休养纪律,不得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认真落实“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各级职工疗休养基地日常监管力度,持续深化对现有各级各类职工疗休养基地的服务和指导,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疗休养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workercn.cn/34165/202203/28/2203281345491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