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降、返!山东发布“稳就业十三条”

2022-04-29 16:19:00   浏览:

  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对新登记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通知》包含13条政策措施,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将对助企纾困、稳岗扩岗产生积极作用。

  就业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经济发展,既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发展的关键支撑。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衣军强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一方面,深入实施“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十大创新”行动计划,不断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创新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通过大幅创设公益性岗位,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季度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5万人;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976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3.2万人。开发城乡公益岗40.97万个,上岗困难群众23.14万人。

  《通知》包含13条政策措施。我省将加力“缓、降、返”,减轻企业压力。充分考虑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加大社保惠企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克服基金收支压力,通过社保费缓缴、减收、返还,帮助企业卸担子、喘口气。一是扩大缓缴范围。将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类行业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二是延长降费期限。将原定今年4月底到期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三是加大返还力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把中小微企业作为支持重点,明确对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同时,加力“稳、贷、补”,支持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三金”作用,用“真金白银”,资助企业稳岗扩岗。一是用足用好就业风险储备金,关口前移,支持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主动接收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二是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通过放宽还款期限、降低贷款门槛、推行简易程序、提高贷款额度,扩大贷款供给,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三是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并尽量缩短补贴发放时限;对新登记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吸纳见习人员单位,给予见习补贴,并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的政策延长至今年底。

  加力“训、调、商”,稳定劳动关系。加强政策引导、用工指导,帮助企业和员工携手并进、共渡难关。一是支持以训稳岗。支持企业特别是受困企业,利用停产歇业期,开展技能培训,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以训增技、以训稳岗。二是支持余缺调剂。免费为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支持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企业,就地就近向用工紧缺企业输送富余员工。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及时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支持劳资协商。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好受疫情影响企业与员工在薪酬、工作等方面关切,稳定劳动关系。

  加力“复、招、顶”,保障企业用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用工服务保障力度。一是复工返岗一批。聚焦“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十大创新”重大项目、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关键基础设施以及本地重点骨干企业,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作用,深入企业“一企一策”做好职工复工返岗工作。对成规模、成批次异地返岗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协调开行专车提供“点对点”通行保障。二是组织招聘一批。要求以县(市、区)为主体,设立公布用工保障服务电话,对企业用工需求“接单即办”、快速响应。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密线上招聘活动。对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地方,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允许有序恢复线下招聘,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三是实习顶岗一批。发挥技工院校学生动手能力强的优势,发动技工院校,通过组织学生开展跟岗实训、顶岗实习、工学交替,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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