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改革,广东各市明确时间表
2022-07-07 12:06:00 浏览: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事关医保患三方的利益,是推动“三医联动”的核心机制之一。广东省医保局近日透露,广东省全面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先期启动的试点城市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其余市今年全部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到2022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全省所有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按服务项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等。其中,按服务项目付费是运用最早、使用最广泛的支付方式。
DRG付费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治疗成本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组,制定医保支付标准。一般来说疾病越严重、治疗方式越复杂,医保支付标准就越高。
DIP付费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结合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并按此标准向医院付费。
DRG和DIP付费区别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是一种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通过引导医院加强对临床医疗行为规范管理,节省成本增加产出,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能。
目前,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河源6个试点城市已完成国家DIP、DRG试点任务,其他地市均已选定其中一种模式,全面推进改革工作。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于2021年底部署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广东在先期启动的试点城市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其余市今年全部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将提前两年实现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www.workercn.cn/34164/202207/07/2207071030232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