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基本养老服务“30条”,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及标准细化明确

2022-07-11 12:47:00   浏览: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由江苏13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以及《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目录清单》根据“面向全体、人人享有、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在“2020版”基础上,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及标准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由当年的18项调整为30项,主要分为两大类:

  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明确了全体老年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社区活动场所、就医便利服务、老年教育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养老保险、尊老金、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等,是促进全体老年人发展、激发老龄社会活力、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导向。

  面向特殊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明确了符合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相应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居家探访、上门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服务。

  “新版更加明晰了权利义务。突出基本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目录之内的事项以政府支出为主,目录之外事项以个人和家庭支出为主。”江苏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维伟说,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责任清单”,明晰了政府负责提供哪些服务、提供什么标准的服务,将有限的财力集中到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服务的领域;对于老年人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权利清单”,便于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按图索骥,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workercn.cn/34164/202207/11/2207111052044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