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时隐瞒已婚信息,企业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1-07-02 15:27:00   浏览:

问题:

Q:员工入职时隐瞒已婚信息,企业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你好。
       如果员工在《入职登记表》中婚姻状况填写“未婚”,但事后公司发现其在此之前已经结婚,能否因其入职时有重大隐瞒事项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答:

       建议贵司在设计录用条件时,尽量减少对其自然属性(如性别、婚姻、生育、身高等)的定性;可以对履行劳动合同的后天属性(如学位学历、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进行约定和限制,以避免侵犯人格权或者就业歧视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龚琴 资深律师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