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四川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04 09:07:00   浏览:

发文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4
生效日期:2015年04月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
  经2015年4月21日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省长 魏宏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