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4 11:05:00 浏览:
发文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10
生效日期:2010年06月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洛政文[2010]118号
为进一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实现2010年年底前基本解决“老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前发生的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将具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的工作目标,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中阳(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守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苗欣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闫耀明(市编办副调研员)
黄平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组长)
郭克娜(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少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保国(市卫生局副局长)
吕宗乐(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闫少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十日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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