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5-05-20 09:06:00 浏览:
发文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1970年01月01
生效日期:1970年01月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深人社专纪【2012】11号
为应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全市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8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如下:
一、建筑企业与非法承包、转包、分包施工人所招用的劳动者的关系问题。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建筑企业与非法承包、转包、分包施工人所招用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建筑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餐饮企业与厨房大厨所招用的劳动者的关系问题。若劳动者同时受企业管理,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餐饮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完全由厨房大厨管理,不符合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餐饮企业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餐饮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桑拿按摩企业与只拿提成、小费劳动者的关系问题。若劳动者同时受企业管理,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桑拿按摩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且不符合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条件,则桑拿按摩企业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四、企业搬迁劳动关系茶楼问题。企业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要求经济补偿。企业搬迁至深圳行政区域外的,员工如果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补偿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五、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型劳动中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型后,企业如果承接了原企业的权利义务的,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以企业升级转型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六、劳务派遣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问题。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协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问题。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仍然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有关条款,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违法计划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另有约定的除外。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研讨会纪要 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