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转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 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1 13:23:00 浏览:
发文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0年04月04
生效日期:2000年04月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劳社厅函[20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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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1 13:23: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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