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1 11:28:00   浏览:

发文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04
生效日期:2011年07月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苏人社发[2011]27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4.15%。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年利率按7.8%计算。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