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奖励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0 14:42:00 浏览:
发文机关: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6年04月08
生效日期:1996年04月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人发[1996]35号
人事部关于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奖励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6]35号)
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5]150号)实施以来,工资晋升工作已步入规范化。为使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奖励晋升工资工作与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协调进行,并考虑有关政策的连续性,经研究决定,现对在事业单位工作、经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奖励晋升工资问题通知如下:(人发[1996]35号)
一、1994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凡未奖励晋升工资的,均从1995年1月起奖励晋升一档工资。奖励晋升的工资,不影响按人薪发[1995]150号文件规定正常晋升工资。
二、1996年度以后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批准后的本人第一个正常晋升工资年份,在正常晋升工资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晋升一档工资。
凡以前文件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在企业工作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奖励晋升工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1996年4月8日
财政部关于1995年国家工作人员晋升工资后有关帐务处理的通知[失效]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抓紧落实《境外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