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工伤康复试点机构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7 13:33:00 浏览: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6
生效日期:2010年11月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人社厅发[2010]99号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劳社厅发 [2007]7号)精神,我部组织全国工伤康复咨询专家,对各地新确定的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和部分经2009年评估未达到标准,进行整改后重新上报的工伤康复试点机构进行了评估。
按照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宁缺勿滥的原则,经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实地查看,确定12家康复机构为第二批经我部评估合格的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同意云南怡园康复医院(即2009年评估合格的原云南博爱医院)继续承担工伤康复试点工作。
附件:第二批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名单
二0一0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第二批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名单
1、北京康复中心
2、天津市环湖医院
3、河北省唐山市第二医院(河北省创伤骨科中心)
4、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5、辽宁省沈阳市第二工人疗养院(沈阳工伤职工康复中心)
6、吉林省长春月潭医院
7、吉林省电力医院
8、安徽省立医院
9、安徽省合肥金谷医院
10、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1l、河南省平顶山慈济医院
1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梨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