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内务部、卫生部关于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8 10:10:00 浏览:
发文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内务部(已变更),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63年09月19
生效日期:1963年09月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63]中劳薪字第442号等
卫生部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五日(63)卫干张字第267号《关于一九六三年卫生事业、企业机构职工调整工资工作问题意见的综合答复》中对上述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与本通知的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应改按本通知的处理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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