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老工人病假期间待遇给辽宁省劳动局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4-10-16 18:01:00 浏览:
发文机关: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3年03月22
生效日期:1983年03月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劳人险局[1983]9号
发布时间:2014-10-16 18:01:00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