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省级商业公司和县以上供销社行政单位进行工资改革给河南省商业厅、供销社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4-09-25 16:39:00 浏览:
发文机关:商业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5年11月12
生效日期:1985年11月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85]商劳字第12号
民政部转发“关于提高优抚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对四川省司法厅请示劳改单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范围问题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