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1:10:27   浏览: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3
生效日期:2018年01月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 人社险中心函(2018)29号
<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p><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核定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27920元。</p><p>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地遵照执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8年3月13日</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