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6-04-08 15:58:00 浏览:
发文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3
生效日期:2016年03月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NULL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利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从2016年起,采取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6年。
二、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7年。
三、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8年。
四、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9年。
五、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
六、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1年。
七、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2年。
八、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3年。
九、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4年。
十、2025年1月1日以后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5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
2016年3月3日
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管理规则(暂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生管理规则(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