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本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参保人员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1 13:36:00 浏览:
发文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29
生效日期:2011年01月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沪人社医发[201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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