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5 10:57:00 浏览:
发文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年03月05
生效日期:2007年03月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京国资考核字[2007]2号
根据《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制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考核字〔2005〕147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6〕6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市国资委决定对各企业2006年工效挂钩执行情况进行清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工资清算表。
二、执行“一户统挂的企业要认真填写所属企业实提工资总额的明细表。
三、2006年退出工效挂钩企业要填写2006年退出挂钩企业清算表。
四、各企业要严格审核所属企业工效挂钩执行情况。
五、各企业于5月20日前将相关工资清算表、2006年“一户统挂企业实提工资总额明细情况表、2006年退出挂钩企业清算表、挂钩企业劳动情况表(I104表)、集团本部劳动情况表(I104表)、中介机构年度会计审计报告、当年安置复转军人、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有关材料及清算中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并报市国资委业绩考核处。
六、逾期未报的,按自愿停止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办理。
附件:1.工资清算表(略)
2.2006年“一户统挂企业实提工资总额明细情况表(略)
3.2006年退出挂钩企业清算表(略)
二○○七年三月五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老干部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计发离休干部房租补贴工资收入基数的规定 『京财建(1996)72号』